关于2025西藏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
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具有CN、ISSN刊号的经济类、学术类专业期刊(不含增刊、论文集)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撰写人,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且被地市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采纳的会计政策制度性文件或专项调查分析报告2篇以上;
(二)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具有CN、ISSN刊号的经济类、学术类专业期刊(不含增刊、论文集)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三)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至少1项地市级以上已结项的会计相关课题或研究成果;
(四)在西藏自治区四类区和基层一线从事会计工作 年以上的人员,可提交1份本人撰写并被地市级以上采纳的与本区域、本单位会计工作相关的专题方案、会计案例分析报告等。
2020高会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月18日前
2020年正高级申报时间:2020年12月25日前
论文要求:2篇以上
西藏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非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