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河北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
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 3名),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含译著)1部以上(独撰写不少于 5万字)。
2、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字)。
3、独立撰写较高水平的财务经济分析报告 2篇以上,并得到市(厅)主管财经工作的领导批示并推广和交流(需提供有效依据)。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职称 2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的,可破格申报:
(一)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1项以上或三等奖 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并公开出版独立完成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1部(不少于 8万字),或在核心期刊发表独立完成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字)。
(二)满足基本条件的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
论文要求:2篇以上
河北省2019年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