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贵州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
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以来,学术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制定省辖市及以上(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
2. 参与省(部)级、市(厅)级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课题研究1项、2项,并获省(部)级、市(厅)级相关部门认可。
3. 在省(部)级以上会计专业学术交流会上交流专业论文2篇。
4. 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或相关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5.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论文2篇或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较高质量专业论文1篇。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2月22日9:00-2月26日17:00
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3月8日-12日
论文要求:1-2篇
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会计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