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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海南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
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1篇(独立完成、每篇不少于3000字)。
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参见《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琼财会〔2019〕1109号)要求,其中:财会专业论文(不含在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等收集或发表的论文)复印件需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并提供知网查询页面截图;财会专业著作、编著和译著(均含高等院校教材,但不含其他教材、论文集、手册)复印件需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封底;专项调查分析报告复印件需包括本人作为第一撰稿人和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佐证材料。对于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或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上发表的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需同时提供详细查询结果证明(可到海南大学图书馆或相关权威机构查询打印并加盖该查询机构公章)。 高会评审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18日 (当年评审)
论文要求:1篇
答辩时间:12月30日
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受理时间:9月21日-10月12日 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