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天津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
申报人员的著作论文应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一)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2-3篇有较高价值的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上述论文可以由申报人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撰写的财务方面的业务工作报告(包括调查报告、财务分析、专项实施方案等)代替,业务工作报告中涉及单位不能公开的信息时可以省略。
(二)出版财务会计方面的专著或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中专以上水平的会计专业教材。
申报时间:9月14日-25日
论文要求:2篇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区级10月28日、市级10月29日
2020年天津高级会计师评审相关政策公布